經營理念
設計的思考上我們考慮較多的層面在於空間的延續性。 而所謂的延續性 即空間給人的視覺感受度實現與居住者生活型態的轉換。 一個空間真正的完成與生命力的賦予,在於使用者與居住者踏入自己擁有的居所那一刻 才算真正的開始,而非僅止於完工時眼前片刻的美麗事物,我們相信空間開始呼吸的價值,來自於屋主本身的參與感受,所以大部分的時候將設計上的設計師單一思考轉換成與業主彼此的腦力激盪,相信這樣的火花才是一個創造空間真正的真諦與魔力。 重新定義空間與生活質感。

陽台不是可以外推嗎,怎麼我家就不行,建管促竟然來函說要拆!

    老房子的陽台多,才想要外推增加室內空間,而且很多老公寓的陽台都有外推啊!設計師也說沒問題,怎麼才開始施工,就說我們違法要求拆除呢?

陽台外推一律違法,加窗及頂樓加蓋也要拆除。

    由於陽台設定為逃生空間,因此陽台外推是違法行為,不管是舊屋已外推或是新屋外推的狀況都不為法令所允許。根據法令規定,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的新違建全都查報拆除,而83年12月31日以前的即存違建,原則上須拍照列管,但也不表示一定不會拆除,只是時間不一而已。陽台加窗也不允許,台北市建築物建造執照上的發照日期為95年1月1日以後的房子,未經許可擅自於陽台欄杆上加窗戶者,一律予以查報拆除;新北市則是民國96年7月1日後才取得使用執照者,陽台外推、加窗將取締拆除。

    頂樓加蓋一樣也屬於違章建築,依照法令規定,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的新違建全都查報拆除,而83年12月31日以前的即存違建原則上僅須拍照列管。頂樓加蓋是新違建或即存違建,以主管機關所有之空拍圖為準,因此只要譨是先拍照,舉證現況與民國84年元旦之前一樣,就不會排入隨報隨拆的案子中,但跟陽台外推一樣,仍屬拍照列管,至於何時拆除並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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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大家一直推崇的Loft風格

Loft」在英文辭典裡的解釋,指的是「在屋頂下存放東西的閣樓(Attic)」。但現在所謂的「Loft」指的是那些「由舊工廚或是舊倉庫改造而成的,且少有內牆隔開的挑高開放式空間。」特別是在紐約的蘇活區(SOHO)。其特色在於空間具有流動性、開創性、通透性、藝術性等。在20世紀的90年代後期,成為一種全球藝術的時尚空間。

Loft的定義

Loft其實算是一種建築空間的理念,始於19世紀中葉的巴黎,形成於20世紀的紐約SOHO區。其空間要素包括

1.高大且寬敞的空間,並具有上下雙層的複合式結構,有點類似戲劇舞台的空間效果,並有樓梯及橫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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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裝潢如同一件量身訂做的名牌服飾,代表著居住者個人特質的Style

 
消費者大多願意多花一點錢去買一件設計師款式或者是特別量身訂做,獨一無二的服裝,對於每天身處其中的居家設計,當然也要高規格對待。尋找合適的設計師前,要先確認自己喜愛的居家風格,再進一步過濾出與自己需求接近的設計師。有些設計師只擅長某種風格設計理念,有些設計師可能只針對某些特定客層服務,也有些設計師會因為學習背景不同而影響設計理念。有些設計師具有建築背景,有些則是學藝術美學出身,因此在選擇設計師前也要看看他的比例分割、材料搭配、顏色配置能力等,考慮自身需求是否和設計師理念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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